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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预计在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的要求之一就是“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只要取得村集体的户籍,就可以无偿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并在此基础上修建住房,但是必须满足一个户口只有一个宅基地、一套住房的规定。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有些农民在县城购置了房产,农村的住房依然保留,在该户头下拥有不止一套住房,属于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吗?很显然,城市有房并不与农村有房相冲突,也不违反“一户一宅”的相关政策。“一户一宅”针对是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是村集体无偿提供给村民使用的。而城市住房是由购房人通过支付资金取得住房和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说白了这个住房是花了钱,自然与农村无偿使用的宅基地不相冲突。所以,如果你同时在城里与农村都有房,不算是违规行为。
但是,有几点注意事项需要了解。其一,有人说,我是城市户口(现在农村、城市都统称居民户口),在县城有房,可以花钱取得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能!肯定现行的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买卖,也就是宅基地不入市,也就不存在在农村买地建房子的情况。其二,有说人我原本是农民户口,拥有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后来举家搬迁到城市,户口全部迁走,农村的房子怎么办?和城市的房子冲突吗?答案是只能居住,不能大修或者重建。根据政策规定,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上面的住宅是个人财产,既然现在不是户口不在这,住房所有权还是你的。只是不符合“一宅一户”的规定,不能大修或者重建,待住房自然倒塌无法居住,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同样的道理,如果是继承父辈的住房遗产也是同样的道理。